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4号)、《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5号)涉及我省2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苏果基地皇冠梨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来自南京马群配送中心的苏果基地皇冠梨,克百威检出值为0.058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1.9倍。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苏果基地皇冠梨是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马群配送中心共购进100kg,全部销售完毕。其中,销售到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的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kg,货值金额143.2元,违法所得47.2元。因被消费者食用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当事人分析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方原因。当事人已要求供应商在梨子生长过程中尽量不用农药,并加大梨子进场检验力度,确保不出现问题。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澄海酸菜和潮汕咸菜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京东青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无锡四季青诚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德生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和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分别为0.52g/kg和0.45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分别高出4.2倍和3.5倍。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区前洲分局两名执法人员前往无锡四季青城商贸有限公司的注册地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中惠大道1588号70号楼6025室进行检查核实。核实中发现无锡四季青城商贸有限公司只租用无锡恒生科技园有限公司一年的经营地,已经搬走。执法人员先后用手机及办公座机打了无锡四季青城商贸有限公司注册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对方是一名姓左女性,并称多次接到骚扰电话。经查,左女士及其家人与无锡四季青诚商贸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请无锡恒生科技园有限公司做了见证人并加盖了公章。至此,前洲分局执法人员无法按照规定将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检单位无锡四季青诚商贸有限公司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已将有关情况向经营许可部门通报,将该企业经营资质注销或列入异常状态。
三、年轻态牌劲骨胶囊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25号)涉及天猫黄金搭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年轻态牌劲骨胶囊,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15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2.0倍。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查,该批次规格的年轻态牌劲骨胶囊共生产720盒,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采取了层级召回措施,将在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库存的527盒该产品全部召回并封库,其余的193盒已由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销售完毕,含被抽检24盒,目前未有消费者退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经查,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年轻态牌劲骨胶囊共720 盒,销售价 17.3 元∕盒(含税),合计销售金额 12456 元。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在获知抽样检测结果后,及时履行了召回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年轻态牌劲骨胶囊(生产日期 2017-10-30)527盒、没收违法所得 347.4 元、罚款124560 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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