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蜂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12类食品5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腐霉利、霉菌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南部新区龙坑美佳宜购物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安顺市西秀区阳光虹叶食品厂生产的吐司猫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