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期)。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4类食品1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兴义市胖子冰淇淋速冻食品坪东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北冰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雪糕,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大方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果果,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马铃薯薯片(孜然味),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不合格食品涉及省外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食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市(州)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 铅(以Pb计)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允许膨化食品中铅的最大限量为0.5mg/kg。食品中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由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二、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的酸价不得超过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特别贮存时温度较高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三、蛋白质 蛋白质属于品质指标。《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2014)中规定,清型雪糕中的蛋白质含量不应低于0.8g/100g。导致蛋白质指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规定,冷冻饮品中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5×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五、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作为食品污染的常用指示菌之一,主要反映了产品的卫生状况及受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规定,冷冻饮品中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产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受到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也可能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造成。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肠道感染或急性腹泻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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