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称,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安排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承担检验任务。共抽检116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85批次。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11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81批次产品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二、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和标识标签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有4批次,涉及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体为:河南省昊德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经颅磁刺激治疗仪,使用说明书、输入功率、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不合格。鹤壁市黎阳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腹巾,缝制质量不合格。新乡市强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棉签,无菌不合格。新乡市医邦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纱布块,表面活性物质不合格。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要求移送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回并进行风险控制,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抽检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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