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等6类食品2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其他微生物、生物毒素、质量指标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其他微生物问题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二分公司经销的舒城大海淀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生物毒素问题
1.苏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龙湖南路购物广场经销的盱眙公正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强面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阜南县华夏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凤台县朱马店宏地面粉厂生产的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问题
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宿州路店经销的安徽美特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海带鱼(速冻调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六安、淮南、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淮南、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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