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号),涉及我省1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猫(网站)销售的亚麻籽油(二级)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春上垅旗舰店(经营者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春上垅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甘肃省陇南中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籽油(二级),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第三方平台所在地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天猫(网站)销售的浅间巴旦木夹心海苔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糖糖屋零食物语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南京糖糖屋零食物语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南京十喜坊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浅间巴旦木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第三方平台所在地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天猫(网站)销售的原味钙铁锌阶段面和黑米核桃燕麦阶段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百乐麦旗舰店(经营者为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钙铁锌阶段面和黑米核桃燕麦阶段面,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第三方平台所在地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