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促进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2018年第3、4季度,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以下简称“塑包”“纸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和检验工作,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抽样和后处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806系列的发布,该系列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 4806.1-2016中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了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物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包装、盛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餐厨具和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涂料和涂层、油墨、粘合剂等,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厨具等,不包括洗涤剂、消毒剂和公共输水设施。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相关产品的定义,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更加强调了“预期可能与食品接触”以及“迁移”。同时,随着一系列新标准的出台,我国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要求及管控也在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
目前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中主要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塑料容器、食品用工具6大类产品。食品用纸包装主要包括纸包装和纸容器2大类产品。
二、抽查方法、检验依据及项目
本次任务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集中对云南省食品相关产品(塑包、纸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具体的抽样方法、样品检验、判定按照YNCCGF1804-2018《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中相关要求进行。
三、抽查情况分析
本次监督抽查任务批次为380批次,实际抽样批次为380批次。抽样覆盖云南省获证的246家食品相关产品(纸包、塑包)生产企业。
本次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246家企业,有10家企业的11批次样品不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5.93%,不合格检出率为4.07%。抽查的380批次样品中,经检验,369批次样品合格,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综合合格率为97.11%,不合格检出率为2.89%。其中,6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涉及乙醛含量(A类)和跌落性能(跌落试验)(B类)两项指标,5批次样品产品标识信息不合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省市场监管局将移交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企业限期改正;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此次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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