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等17大类食品121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46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3批次、酒类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用农产品3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4批次、饮料2批次、保健食品6批次;其中检出2批次酒类、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刚察县华鑫批发部销售标称青海湟源馨源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陈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02 g/kg,标准值为≤1.0 g/kg。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刚察县佳乐福超市销售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椹王100%全汁桑椹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4 %vol,标准值为≥7 %vol。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祁连县八宝镇阿咪东索惠民超市销售标称青海省互助崑崙泉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印象 45度青稞酒,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22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并在本地官网进行公开的同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处置工作的地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