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评价性抽检任务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糕点等3大类食品,共计222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不合格。抽检餐饮食品144批次,2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32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点46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 天津市蓟县印象北大荒饭店销售的家乡烧排骨(自制)(其他熟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2. 天津市天盛号饭庄有限公司销售的炸银丝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3. 天津市北辰区万家兴旺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海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悦泡豇豆(酱腌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蓟州区、红桥区、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