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
食品药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周密部署安排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监管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切实抓好“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一)加强食品监督检查
抓好食品生产监管。加大对酒类、饮料、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糕点、儿童食品、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特别是对白酒、乳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排查原辅料使用和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抓好食品流通监管。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坚决做到不进、不销、不存无合法来源及来源不明食品,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山寨”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不能使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集散地,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抓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加工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年夜饭供餐、旅游景区、农家乐、城乡集体聚餐场所等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接待,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抓好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
(二)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检查
加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食品用纸包装、容器,餐具及餐具洗涤剂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的黑作坊;加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食品用纸包装、容器,餐具及餐具洗涤剂等批发市场及使用单位、经营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进货台账是否详细记载,产品及其包装的标注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
(三)加强药品监督检查
抓好药品安全监管。在生产环节,加大对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原辅料把关不严、篡改工艺、投料不足、编造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细化监管措施,及时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收过期药品、冷链药品储运温度超标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对处方药品、抗菌药物、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销售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严禁非法和不符合规定销售使用疫苗、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等药品。
(四)加强化妆品监督检查
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以及问题多发区、城乡结合部、产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以美白、防晒、染发、烫发类等化妆品为重点,检查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标签标识,发现可疑产品依法依规查处。
(五)加强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违规生产行为;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经营医疗器械的非法经营行为。同时,做好网上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检查工作,对发布医疗器械虚假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要加强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的监测,对风险性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七)组织开展好监督抽检
加大对市场热销食品特别是地方特色食品、风险较大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样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后处理措施,监督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撤柜下架,坚决防止节后退市食品、过期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重新回流现象。
三、加大食品药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各地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保健食品欺诈和广告虚假宣传,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及相关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协调,严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在市州机构改革未整合到位前,各地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协作,对重大案件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值守,保持联络通畅,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畅通“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诉必回,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市(州)局于2019年1月4日12:00前和2月14日12:00前,分别将元旦期间和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维忠 电话:0931-8721767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