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6-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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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标准介绍
GB/T 5461-2016 食用盐
本标准代替GB 5461-2000 食用盐(含第2号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地下卤水、盐湖卤水、海盐、岩盐或湖盐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盐。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原料生产的盐产品,特别是化工、轻工等副产品盐,本标准也不适用于低钠盐产品。
相关公告: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食用盐》等17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8号
本标准代替GB 5461-2000 食用盐(含第2号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地下卤水、盐湖卤水、海盐、岩盐或湖盐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盐。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原料生产的盐产品,特别是化工、轻工等副产品盐,本标准也不适用于低钠盐产品。
相关公告: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食用盐》等17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6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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