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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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3-07-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标准介绍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食品产业链内部商城,满足食品行业需求。
标准翻译(汉语与英语、日语、韩语互译): 详询0535-212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