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质检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节能减排、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176种。其中包括:玩具、羽绒服装、床上用品、针织内衣、童车和皮革服装等19种日用及纺织品;安全隔离网闸、黑白复印机、吸油烟机、电热毯、微型计算机和厨房机械等36种电子电器;皂类、牙刷、卫生纸、纸尿裤、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和湿巾等22种轻工产品;胶合板、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人造石、陶瓷坐便器、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27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用薄膜、农药、玉米联合收割机、氮肥、铡草机和微耕机等14种农业生产资料;热能(量)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冷水水表、可见分光光度计、汽车轮胎和机动车辆制动液等26种机械及安防产品;钛及钛合金板材、铅酸蓄电池、电线组件、电力变压器、架空绝缘电缆和镁碳砖等26种电工及材料产品;接触食品的消毒剂、塑料材质-接触乳制品的塑料包装材料和容器、玻璃材质-接触食品的容器、纸材质-接触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橡胶材质-接触食品的密封件和金属材质-接触烘焙食品的生产设备等6种食品相关产品。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8大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图1不同种类抽查企业数比例图 (二)全年共抽查23152家企业生产的23851批次产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1.6%。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9.8%、88.9%、92.3%、91.1%和 91.6%,整体呈现波动上升态势,2016年同比2015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加强了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共抽查2413家企业生产的2919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7.6%。 (三)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全年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1.1%、18.5%、70.4%,与往年抽查比例相比,加大了小型企业的抽查力度,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1%、93.6%、90.3%,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小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同比2015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 (四)从不同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布情况看,2016年抽查合格率为100%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6.2%,同比2015年下降了 6.4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 92.0%,同比2015年上升了7.8个百分点。抽查的176种产品中,有109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仍有1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低于80%,其中电磁灶合格率最低,仅为28.8%。
二、区域质量状况分析 (一)国家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基于抽查产品种类及其产业分布特点,各地区抽样数量有所差异。抽查产品数量较多的是华东、中南、华北等地区,华东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多,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41.6%,西部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少,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8.7%。从行政区域情况看,广东省抽查企业数量最多,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6.4%,其次是浙江(11.6%)、江苏( 10.7%)、山东(6.9%)等省。 表2 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各省(区、市)抽查情况表
注: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按照所在区域进行了合并。 (二)从抽查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5%,同比上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5%,同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8%,同比上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 三、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日用及纺织品。全年抽查了19种3007家企业生产的3058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7%,比2015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其中,玩具、羽绒服装、床上用品、针织内衣、童车、皮革服装、运动(休闲)服装、旅游鞋、学生用品、皮鞋、羊绒针织品11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女式内衣、运动头盔、休闲服装、轮滑鞋6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背提包、旅行箱包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二)轻工产品。全年抽查了22种2792家企业生产的2854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7.2%,比2015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其中,皂类、牙刷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卫生纸、纸尿裤、卫生巾(含卫生护垫)、湿巾、弹簧软床垫、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软体沙发、单臂操作助行器、洗衣粉及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液)、家用燃气灶、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儿童家具、纸巾纸、自行车1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木制家具、电动自行车、家用清洁剂、仿真饰品、树脂镜片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烟花爆竹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三)机械及安防产品。全年抽查了26种2141家企业生产的2141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比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其中,热能(量)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冷水水表、可见分光光度计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汽车轮胎、机动车辆制动液、制动软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数控车床、单相电能表、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安全带、消防水带、安全帽、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汽车安全带、口罩、消防应急灯具、木工机床17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发动机润滑油、汽车灯具、人民币鉴别仪、锁具、防爆电气(防爆开关)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 (四)电子电器。全年抽查了36种2150家企业生产的2216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2.1%,比2015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其中,安全隔离网闸、黑白复印机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吸油烟机、电热毯、微型计算机、厨房机械、固定式通用灯具、室内加热器、电烤箱及烘烤器具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电风扇、豆浆机、电冰箱、热泵热水机(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壶、电饭锅、投影机、家用电动洗衣机、有源音箱、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智能坐便器、LED照明产品、储水式电热水器、机顶盒等18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电源适配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空气净化器、移动电话、无线路由器、彩色电视机、移动式插座、移动电源、电磁灶9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五)电工及材料。全年抽查了26种3727家企业生产的3740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3%,比2015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其中,钛及钛合金板材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铅酸蓄电池、电线组件、电力变压器、架空绝缘电缆、镁碳砖、电力电缆、砂轮、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高强度紧固件、橡套电缆(橡皮绝缘电缆)、动力用煤、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小功率电动机、手持式电动工具(角向磨光机、石材切割机)、原电池15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光伏并网逆变器、数据缆、钢丝绳、滚动轴承、三相异步电动机、阀门、电弧焊机、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1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 (六)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全年抽查了27种4591家企业生产的4592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5%,比2015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其中,管件1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胶合板、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人造石、陶瓷坐便器、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细木工板、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铝合金建筑型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建筑防水卷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中密度纤维板、卫生洁具(洗面器、浴缸)、陶瓷砖、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防火门1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新型墙体材料、刨花板、地坪涂装材料、冷轧带肋钢筋、采暖用散热器、淋浴用花洒、建筑用夹层玻璃、陶瓷片密封水嘴8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防水涂料1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七)农业生产资料。全年抽查了14种2331家企业生产的2331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3.1%,比2015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其中,农用薄膜、农药、玉米联合收割机、氮肥、铡草机、微耕机、复混肥料、潜水电泵、钾肥、通用小型汽油机、磷肥、植物保护机械1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脱粒机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滴灌带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八)食品相关产品。全年抽查了6种2413家企业生产的2919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7.6%,比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其中,接触食品的消毒剂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塑料材质-接触乳制品的塑料包装材料和容器、玻璃材质-接触食品的容器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5%;纸材质-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橡胶材质-接触食品的密封件、金属材质-接触烘焙食品的生产设备3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介于90%和95%之间。 四、跟踪抽查结果分析 (一)产品跟踪抽查情况。从跟踪抽查情况看,2016年抽查产品中,近5年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88种,占全年抽查产品总数的50%。其中,胶合板、安全帽、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卫生纸、农药、玩具、汽车轮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产品连续3年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2015年和2016年连续跟踪抽查的产品有104种,其中60种产品抽查合格率有所提高,平均提高6.6个百分点。与2015年相比,抽查合格率提高幅度最大的是电力变压器,提高了29.9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烟花爆竹,降低了33个百分点。 (二)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情况。在跟踪抽查的979家前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中,发现218家企业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占跟踪抽查总数的22.3%;在实际抽样检验的761家企业中,有604家企业产品跟踪抽查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61.7%;有157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16.0%。跟踪抽查结果表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格后处理,督促生产企业整改复查,发挥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与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已通过质检总局网站分批向社会公布,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质检总局将不断强化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各地继续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依法处理,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