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共3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15批次,不合格20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0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调味品2批次、豆制品4批次、糕点8批次、酒类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7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86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兽药残留、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南雄市雄州街道深井烧腊茶餐厅使用的菜盘、南雄市绎湘厨酒楼使用的碗和茶杯、南雄市雄州街道张亮麻辣烫店使用的勺子、乐昌市非凡美食店使用的碗、乳源瑶族自治县云光景天餐饮有限公司碗和茶杯、武江区乐添鸭血粉丝店所使用的勺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曲江马坝镇成兴美食园销售的标称瘦肉炒米粉、浈江区园记东莞烧鹅饮食店销售的标称招牌深井清远烧鹅(搭配酸梅酱)、浈江区二广牛杂店销售的标称招牌特色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翁源县一品柠檬鱼餐厅制作使用的原材料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真菌毒素问题 韶关市曲江区和园食府、乳源瑶族自治县云光景天餐饮有限公司制作使用的原材料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1.乐昌市林玲重庆小面店销售的标称手工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武江区谷豪美食店销售的标称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尚品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使用的瓦钵,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污染物问题 韶关市曲江区食味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曲江区滃江人家酒家食用的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其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50cm2)不得检出。如果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可能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等。 2.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一般的菌落总数超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如果超标严重,可能会造成腹泻。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②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③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 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具中。 4.恩诺沙星: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恩诺沙星在体内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淡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5.黄曲霉毒素B1: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限量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造成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②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 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7.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目前广泛用于肉类、鱼类、蔬菜、水果、饮料类、糕点类等的防腐保鲜。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糕点最大使用量为0.5g/kg。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①生产企业为了防腐,延长产品保质期;②为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③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等。 8.铅:铅属于重金属元素,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姜中铅限量为0.1mg/kg。含量少的情况下,人体可排泻,不会引起症状。但长期食用铅超标的产品,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造血功能,导致免疫力低下,贫血甚至肾功能损害。蔬菜中检出铅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的土壤、水源受到污染所致。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20批).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315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