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消费者吃得开心、吃得安心,韶关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01 疫情防控要记牢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五一”长假,广大市民朋友在亲朋相聚、外出聚餐时,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自我防护,进入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做好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量体温等“入门三件事”,注意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02 选购食品三步走 1.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2.查看外包装,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 3.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03 外出用餐多留心 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就餐,建议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笑脸”标识为“大笑”“微笑”)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2.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健康监测、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免洗手消毒液、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场所清洁通风等。 3.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 4.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5.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6.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04 网络订餐要注意 1.不要仅关注菜品评价,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4.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5.按照个人食量点餐,选择“无接触配送”,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05 居家烹饪有讲究 1.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做到生熟分开。 2.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 3.选购湿粉类食品首先查看产品标签信息,重点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4.选取五指毛桃等材料煲汤的,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 5.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 6.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7.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06 食物储存讲方法 1.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 2.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4.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5.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 6.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07 良好习惯重养成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2.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3.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胃肠不好的消费者尤其要注意。 4.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消费者如果发现所购食品或食品经营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