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排查负压检疫室建设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3)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于2022年1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 《传染病排查负压检疫室建设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 《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作业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 《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口岸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采样作业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 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