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等9类食品5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52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壹汤壹碗面馆加工的手工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户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29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 3.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29期(省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