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期市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餐饮食品、肉制品等10类食品共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55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3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饮料22批次、餐饮10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4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1.新丰烧鹅皇烧腊店售卖的豉油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武江区易志明荷叶鸡档售卖的深井脆皮烧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武江区郑记隆江猪脚饭店售卖的麻辣猪耳朵,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浈江区羽东菜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新丰县五指香鸡店售卖的五指香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 一般的菌落总数超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如果超标严重,可能会造成腹泻。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②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③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可能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等。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5批).xls 2.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55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