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1年第2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9 14:12:08 来源:互联网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和餐饮环节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10批次。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5%。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蔡宏林猪脚饭店销售的卤猪头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顺德区冯杨锌餐饮店销售的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三水区浓情粤味餐饮店销售的叉烧,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深井烧味餐厅销售的烧鸭和酱油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南海区谭记老牌烧腊快餐店销售的卤猪耳和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晴天甜品屋销售的净牛杂,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禅记美食店销售的蜜汁叉烧,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廖位珍小摊贩销售的馄饨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萱乐面馆销售的湿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南海区华景面馆销售的湿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蔡杏花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阿兴兴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协丰市场李满荣鱼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潮兴海鲜店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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