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蜂产品、饼干、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饮料、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豆制品等24大类抽样检验3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7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合格率为96.63%。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2021年第14号)
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1年第14号)
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1年第14号)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1年第14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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