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糕点、酒类、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等7类食品2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糕点15批次、酒类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全部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xlsx
附件2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期(生产环节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产品信息.xls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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