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了解清远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5月12日至13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对清远市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深入连州市、阳山县、清城区随机抽取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对所抽查的中小学、高职院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储存、食物留样、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互联网+“明厨亮灶”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跟踪整改落实。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认为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创新、多措并举、部门间配合有力、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接受检查的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检查组对我市下一阶段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持续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二要进一步强化校方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及时研究解决监管中的新问题,有效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要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通过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用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等,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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