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9 14:01:55 来源:互联网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省转市级抽检14类食品共1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39批次,不合格2批次(详见附件),合格率98.6%。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9批次、酒类2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9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9批次、饮料27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油2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仁化县家万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浈江区犁市镇万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项目分析:


  乙基麦芽酚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乙基麦芽酚在食用油中不得使用。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对人肝脏有影响,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癌变等疾病。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能够损伤肝、肾,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乙基麦芽酚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商违法添加。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明细表(2批).xls


  附件2: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明细表(139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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