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结合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行动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法规宣传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420人次,检查企业205家,共检查产品441批次,发现34批次产品标签不规范并督促整改。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法规宣传。该局结合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各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传《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等标准。每到企业检查,该局都向企业的实际管理者宣传如何正确标注标签内容,增强其守法意识。现场对企业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0多份。 二是加强自查整改。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保证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规范,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具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不得以直接或暗示性语言或图形等误导消费者。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发现问题后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包装物。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该局结合省局年初确定的重点食品并根据地方实际,加强对白酒、蜜饯、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糕点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标签的检查,重点检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严禁标注的相关信息;预包装食品是否标注营养标签;营养标签标注内容是否规范、全面、正确,标识数值是否可靠有据等内容。经检查,未发现企业食品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夸大标注、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但发现个别企业标签标识的营养成分表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产品标签的字符高度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高度、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相符等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针对这些存在问题,该局已现场提出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云浮市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