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消费更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
1.放心食品消费提示。呼吁消费者应到具有合法资质、管理规范的商家进行消费和接受服务,选购食品时选购食品要注意“三看”一查食品包装标识信息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家、生产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二查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注意食品储存条件;三查食品的包装外观,包装是否破损、胀气,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良好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清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就餐后应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2.购买商品消费提示:一是消费者购物消费时,应到证照齐全的商店进行购物,应提前了解商品质量、价格和后期服务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查看商品质量合格证及保质期相关信息,并保存好购物票据,及时索要发票,以便后期出现问题维权时提供相应证据。二是消费者是网购上、线上购物,应选择资质齐全、制度完善、信誉良好的网站、和APP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并选用第三方担保交易平台进行付款;要理性消费,购买时,多浏览已售商品评价,谨慎购买与市面售价过于悬殊的商品;交易中,要保留证据索要发票;收货时,要当场认真验货。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申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预付式消费提示:一是在办理预付卡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信誉好的商家;二是充值时金额不宜过大,并尽快在约定时间内消费完毕;三是办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部门申诉;四是发生纠纷,保留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如遭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消委会进行申诉、举报,亦可拿上证据,如会员卡或者店面所出具票据、协议等,到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二、2020年度云浮市消费权益大数据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接到全国12315平台消费者投诉举报共3492件,其中消费者投诉2318件,消费者举报1174件,分别占总量66.4%,3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0.79万元。
消费者投诉举报与2019年度相比均有上升,其中消费者消费纠纷比去年同期增加1872件,同比上升419%,举报比去年同期增加959件,同比上升446%。
从消费类型来分析,2020年度商品类消费纠纷投诉达1411件,占消费纠纷投诉总量的63%,服务类消费纠纷投诉达907件,占投诉总量的37.25%。
从商品种类分析,受疫情影响,日用商品类投诉和食品类投诉数量激增,诉求的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纠纷、合同履行及退订纠纷、售后服务纠纷;服务类消费投诉多集中在疫情期间餐饮服务。
(一)热点投诉
三大类投诉高居榜首:一般食品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交通工具类。此外,房屋、口罩及消杀用品、预付式消费类也是市民在2020年度投诉较多的。
一是食品安全问题仍是重点热点,维权取证难度大。随着消费者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投诉案件日益增加,2020年度一般食品类投诉比2019年相比增加了341%。食品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销售问题,部分超市销售快过期的食品没有醒目标识、将新鲜食品与非新鲜食品混合打包销售等; 二是散装食品问题,一些点心、糕点店在不具备分装能力的情况下自行对食品进行分装销售,出现食品中有异物,安全卫生难以保障;三是食品包装标识问题,有的食品包装标准事项不规范、部分进口食品没有贴中文标签或者存在标签瑕疵等;四是保健食品违规宣传销售问题;五是一些小饮食店出现变质食品在售。
二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初期,关于预订酒店退款问题较多。消费者反映受疫情影响要求免费取消酒店住宿、游乐、餐饮等服务项目的预订,遭商家拒绝或未能及时有效联系;关于预订餐饮退费问题。消费者反映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外出、聚餐等活动安排,因此要求商家退还预交订金或定金遭拒。还有就是餐饮安全问题的投诉也较多,消费者反映出外就餐或外卖中,吃完出现腹痛、腹泻等现象,怀疑食品卫生问题。
三是随着经济发展,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和房屋方面的投诉也成为热点。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家以低价优惠诱导消费者购车,实际结算却捆绑其他收费项目;消费者付了车款后,商家没能在约定时间让消费者提车;还有就是汽车质量问题。房屋投诉方面,消费者主要反映开发商虚假宣传,以学区房、有名的物业公司、赠送面积等优惠和宣传吸引消费者购房,事后却存在与宣传不符;消费者交的诚意金不能退;违反交楼时间,一拖再拖;购房合同和实际户型不同等。
四是有关口罩和消杀防护用品的投诉也是成为2020年度的投诉热点,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商家肆意哄抬口罩等消杀防护用品,消费者于疫情特殊时期被迫接受价格不合理的交易;二是口罩等消杀防护用品存在掺假售假问题,以次充好,质价不符,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无法保障;三是有些商家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口罩防护功效;四是为获得短期牟利,一些商家(线上购物)以“现货即发”等宣传引诱消费者快速下单,实则虚假发货,延迟发货。
五是预付式消费投诉也有所增加。先付款,后消费,商家通常会给予更多的价格优惠。然而,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也较为突出,成为维权热点和难点。美容、美发、健身房等服务类中多个投诉反映店铺已转让或搬迁,预付卡无法使用,无法联系商家;预付卡设置霸王条款等。
消费者长期未到店消费,发现商家处于停业状态,既不能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也没有采取其他善后措施;办卡手续不规范,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的权益难以保障;设置“霸王条款”减免商家责任等问题。
(二)举报情况
基本情况:2020年度,共接到举报1174件,占投诉举报总数33.6%,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了446%。已办结1158件,办结率为98.6%。举报主要为广告违法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食品违法行为(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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