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和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第5号) 为进一步快速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我区定于6月5日至6月6日对全区户籍人口、来穗人员就地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一)请全区广大市民群众根据所在村委(居委)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预约采样的时间,有序到指定的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二)当日接种新冠疫苗(包括第一针、第二针)的,建议相隔24小时后再进行检测。 (三)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穗康码”,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四)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居家不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不适请打120热线。 二、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管控措施实施时间自2021年6月5日12时起。 (二)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等防疫措施。 (三)珠江街辖内文化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游泳场馆、水疗会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珠江街区域以外的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 (四)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亮)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三、全区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科学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人员集聚,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